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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文化局主要职责

一、单位主要职责:
   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馆员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和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或监督实施。
    (二)管理文学、艺术事业,指导文化体制改革,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,扶持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。研究、指导全市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。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。
    (三)管理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和图书馆事业,制订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。
    (四)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,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;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,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。
    (五)归口管理文化市场;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动态,制订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;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、放映工作。规范娱乐市场、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的管理,净化文化市场。
    (六)归口管理文物、博物馆事业;研究和制订文物、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,并组织或监督实施;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 (七)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。
    (八)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、图书资料、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养;指导文化艺术、文物博物、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科研工作。
    (九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能
    (一) 人事秘书科
   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有关工作进行综合、协调、督促和检查;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;管理、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;负责文秘、信息、提案议案、档案、信访、安全保卫等工作。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工资报批、职称评聘管理工作。负责机关财务管理、后勤服务工作。负责文化、文物统计工作。指导直属文化单位财务工作。
    (二) 社会文化科(增挂文学艺术科)
    管理社会文化、图书馆事业,研究拟订群众文化、少数民族文化、少年儿童文化、各类图书馆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、现代化建设;指导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;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。
管理文学、艺术事业,拟订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;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;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等业务工作;协调、指导重大文化艺术活动;指导局直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;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教育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,指导本系统文化艺术教育和艺术科研工作。
    (三) 文化市场管理科
    归口管理文化市场;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动态,参与拟定文化市场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;依法管理演出市场、文化娱乐市场、文物市场、网吧等;指导、管理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、放映工作;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、零售、出租、放映和进口等管理工作。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,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。
三、领导班子情况
    涂相珍:局长、党组书记
    李俊英:副局长、党组成员
    叶玉光:副局长
    任晓清:副局长、党组成员
    刘小玲:副局长、党组成员
    张远亮:纪检组长、党组成员
四、单位地址及电话:
    上饶市崭岭头9号
    办公室电话(政务公开监促电话):8228761
    邮编:334000 

 


 

 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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